終院拒工黨就犯聚申上訴 指規例已失效無詮釋意義

2023-09-08 00:00

工黨李卓人等4人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。
工黨李卓人等4人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。

工黨及社民連在2020年勞動節以4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,8人被裁定違反限聚令,判囚14天但緩刑一年半。工黨4人包括李卓人、郭永健、何偉航及麥德正,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,終審法院昨頒布書面理由指,限聚令已失效並成為「一紙空文」,詮釋規例及討論合憲性已毫無意義,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,故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限聚令及「群組聚集」作詮釋。
不存在實質及嚴重不公情況

終院常任法官李義、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在書面理由指,4人要求終院詮釋限聚令「群組聚集」定義,以及甚麼情況可構成「合理辯解」,但限聚令已在今年3月31日起失效成為「一紙空文」,其合憲性及相稱性問題、「群組聚集」定義已完全沒有實際意義,不具重大廣泛重要性,亦不存在實質及嚴重不公情況。

工黨一方指爆發沙士與新冠肺炎相隔不足20年,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,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。

惟終院表示,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,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,遑論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。而且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,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、傳染方式等因素而定,沙士與新冠肺炎所採取的公共生措施也判若天淵,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,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,毋須終院作出長遠有用的詮釋。案件編號:FAMC 50/2022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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